权力类别 |
其他权力 |
职权编码 |
654021032QT008 |
职权名称 |
档案工作人员、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,造成档案损失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改正 |
子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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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依据 |
【行政法规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》(1990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 1990年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号发布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.) 第二十七条规定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情节严重的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: (一)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、资料据为已有,拒绝交档案机构、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; (二)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; (三)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; (四)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; (五)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,造成档案损失的; (六)档案工作人员、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,造成档案损失的. |
实施对象 |
公民 |
承办机构 |
伊宁县档案局 |
公开范围 |
向社会公开 |
办理数量 |
0 |
收费(征收)依据和标准 |
无 |
调整意见及理由 |
保留 |
责任主体 |
伊宁县档案局 |
责任事项 |
有档案损失的现象:在档案行政管理中或是通过举报、投诉等手段发现档案损失的情况. 1.调查阶段:2名以上执法人员(出示执法证)进行调查取证. 2.决定阶段:县档案局作出决定. 3.送达阶段:送达限期改正决定书. |
责任事项的依据 |
【行政法规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》(1990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 1990年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号发布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.)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情节严重的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: (一)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、资料据为已有,拒绝交档案机构、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; (二)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; (三)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; (四)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; (五)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,造成档案损失的; (六)档案工作人员、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,造成档案损失的. |
追责情形 |
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,有下列情形的,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:1.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,或者不符合条件而受理的; 2.未按国家规定办理档案登记的; 3.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,导致档案损毁、丢失的; 4.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, 5.发生其他失职、渎职行为的; 6.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. |
监督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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